《发光二极管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T/CESA 1084-2020)(以下简称“本标准”)规定了发光二极管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的原则、方法、指标体系及要求、程序和报告等,适用于对具有发光二极管产品实际生产过程的工厂进行评价。
本标准中的发光二极管,是指在一定电流激励下,发射可见光的半导体二极管,它和半导体激光器是不同的。发光二极管具有节能、环保、寿命长、体积小等特点,广泛应用于各种指示、显示、装饰、背光源、普通照明和城市夜景等领域。根据使用功能的不同,可以将其划分为信息显示、信号灯、车用灯具、液晶屏背光源、通用照明五大类。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按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2018)及《电子信息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SJ/T 11744-2019)规定的技术框架编制,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则、评价要求、评价方法和评价程序、评价报告以及发光二极管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规范性附录等内容。
本标准按照国标及电子行业标准给出的绿色工厂评价指标体系框架规定具体的评价要求,同时充分体现发光二极管制造业的特征特性。评价要求按照基本要求及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等6个一级指标展开,进一步细化每个一级指标对应的二级指标和细分要求,在规范性附录“发光二极管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中明确其评价分数及相关权重。
除电子信息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的通用性要求外,本标准重点聚焦发光二极管产品生产制造的特性指标,包括发光二极管生产工厂设计、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等。如,工厂应按照《发光二极管工厂设计规范》(GB 51209)进行设计;产品中的限用物质应符合《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GB/T 26572)规定的限量要求,并按照对应的标准进行标识并确定产品的环保使用期限等。
为指导具体评价过程,提供可对标的依据,本标准对绿色工厂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进行明确的分级和细化,将国家标准和电子行业标准中“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对应的5项绿色工厂绩效指标进行细化和分级。
吉安市木林森光电有限公司、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中科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等相关方参与了本标准的研制和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