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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三年内淘汰类企业电价提一半
三年内淘汰类企业电价提一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点击数:841    更新时间:2006/10/8



新华社 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出台《关于完善差别电价政策的意见》,对差别电价政策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此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采访。

  据新华社

  问:完善差别电价政策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对允许和鼓励类企业执行正常电价水平,对限制类、淘汰类企业用电适当提高电价。通过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并提前公布今后三年内对限制类、淘汰类高耗能企业的电价加价标准,引导高耗能企业加快节能降耗技术改造,逐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达到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资源节约和保护环境的目的。

对企业自备电厂收费

  问:完善差别电价政策有哪些主要内容?

  答:主要采取了以下五项措施:一是禁止各地自行出台优惠电价措施,已经出台的要立即停止执行。

  二是扩大差别电价实施范围,由原来的6个行业扩大到8个行业,将黄磷、锌冶炼两个行业纳入差别电价政策实施范围。

  三是调整差别电价政策界限,对淘汰类、限制类企业划分标准作了适当调整。

  四是提高差别电价加价标准。今后3年内,要将淘汰类企业电价提高50%左右,加价标准从现行每千瓦时5分钱提高到2角钱;对限制类企业的电价加价标准由现行的2分钱调整为5分钱。

五是对企业自备电厂实行收费政策。

电监会拟派出工作组

  问:国家将采取哪些措施保证差别电价政策的落实?

  答:实行差别电价政策是国家加强宏观调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一项重要措施,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具体体现。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这项政策的落实工作。

  首先,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成立由政府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差别电价工作小组,拟订工作方案,将差别电价政策具体分解到企业。对高耗能企业和自备电厂进行认真甄别和分类,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名单,把有关政策规定落实到企业,及时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发展改革委和电监会。

  其次,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公司负责按照各省(区、市)政府甄别确定的高耗能企业和自备电厂名单。

  第三,发展改革委和电监会拟派出工作组,督促差别电价政策的落实,并将执行情况及时报告国务院。

  问:执行差别电价政策电网企业增加的收入如何处理?

  答:执行差别电价会导致电费收入增加。意见规定,电网企业执行差别电价增加的电费收入,作为政府性基金全额上缴中央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具体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将会同发展改革委另行发布。

淘汰类企业将受较大影响

  问:差别电价政策实施后,可能对高耗能企业产生什么影响?有什么善后措施?

  答:技术先进、环保达标的允许和鼓励类企业仍然执行正常电价。对限制类企业用电加价标准不高,主要是引导其进行技术升级和更新改造。

  淘汰类企业由于加价幅度大,加价标准高,将受到较大影响。预计三年内每年将增加成本5%至6%,这些企业大部分将退出市场。由于高耗能产品供大于求,部分产品退出市场后,不会影响正常供应。

提高差别电价加价标准的步骤

  从2006101日起,淘汰类加价1角钱,限制类加价3分钱。

  从200711日起,淘汰类加价15分钱,限制类加价4分钱。

  从200811日起,淘汰类加价2角钱,限制类加价5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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