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7日,欧盟委员会展开新一轮咨询工作,就增添《限制有害物质指令》豁免项目征询业界意见。
《限制有害物质指令》附件列出了多个豁免项目。如能证明某种物料或零件符合下列条件,则可申请免受指令管制:
1、技术上或科学上不能消除或取代这些物料或零件;
2、因取代而导致对环境、健康或消费者安全的不良影响超过对环境、健康或消费者安全的受益。
指令规定,如拟增添豁免项目,欧委会应先咨询业界意见,其中包括电器及电子设备生产商、回收再造商、处理设施营运商、环境组织、雇员和消费者协会等。有关意见及建议措施会转呈技术咨询委员会审议,由委员会投票表决。若委员会决定不采纳豁免议案,欧委会可向理事会提出申请,并须通知欧洲议会。若议案获得采纳,欧委会须就此公布决议书。
对于考虑予以豁免的项目,欧委会会查问现时有没有可行的替代品,其份量又能否满足工业或商业需要;有没有对任何现有替代品实施限制;替代品的优缺点;使用替代品会否对环境、健康或消费者安全构成不良影响,使得弊大于利等。
业界申请豁免的项目包括:
1、用于高功率通讯电子板及六价铬中作为焊接合金的铅;
2、用于专业扬声器系统,含有铅锡焊料的变换器;
3、制造专业音响设备所用的铅锡焊料;
4、用于专业设备,含有铅锡焊料的集成电路;
5、电池推动式手表内的晶石;
6、广播及国土保安界所用的电器和电子设备;
7、聚合物薄膜电晶体内的硫化镉或硒化镉;
8、电子零部件电极端子表面加工焊料所用的铅;
9、厚膜陶瓷基质氧化镉所含的镉;
10、采用含铅焊料的电子产品组合;
11、电被内用于侦测热点的铅;
12、自动贩卖机以卡付款装置所用的MPC10;
13、制造电被及发热垫所用的一种部件;
14、光电零件所含的镉。
业者应于2007年1月10日前把意见寄交欧委会,或电邮至ENV-RoHS@ec.europa.eu。咨询内容载于以下网址:http://ec.europa.eu/environment/waste/rohs_6_consul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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