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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增效加速驶入法制化通道
节能增效加速驶入法制化通道
作者:郑春峰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点击数:570    更新时间:2007/3/19

全国两会昨日在京圆满落幕。这次会议上提出的诸多议题,不仅显示出了中央决策层对于当前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的深刻洞察,它们同时也发出了这样的拷问:化解这些现实矛盾,究竟需要采取什么样的行之有效的方式?

  在昨日于京举行的一个重要能源会议上,来自国家发改委、国家科技部、国家财政部、全国人大环资委以及与能源、环保相关的多个部门、企业的代表,就如何有效节能降耗、发展可再生能源展开了深入的研讨。

人大力促可再生能源驶入法制化通道

  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主任孙佑海在昨日的会议上表示,为了确保我国节能、环保工作的深入推进,相关的法律法规将有望尽快出台。

  据了解,已数易其稿的《煤炭法》(修订稿)至今还未提上全国人大审议的议事日程。不过,孙佑海此间透露,《节能法》的修改、制定工作已经列入了今年全国人大的立法计划,目前该法正在紧张修订,并将于6月份提交全国人大审议;而备受关注的《循环经济法》也正在起草加紧制定中。他说,《循环经济法》将于今年8月份提请全国人大审议,如果顺利的话,年底就能完工并公之于众

  另有知情人士会间告诉记者,修改后的《节能法》将更着眼于长远,并建立一些重要制度——包括节能目标评价考核、节能标准、高耗能限额标准、能效标识、节能产品认证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制度;此外该法还拟将设立节能资金作为重要条款写入其中。

  无锡尚德的施正荣、皇明太阳能的黄鸣都是出席昨日会议的企业家代表。施正荣告诉记者,尚德集团此前之所以能在全球光伏电池市场迅速崛起,与无锡市政府所给予的不少优惠政策不无关联,而要使得企业继续做大做强,更需要强有力的法律支持。他认为,我国的新能源要形成产业气候,同样少不了健全的法制保障。

  2006年以来,外界普遍对《能源法》的制定和出台寄予厚望。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副局长吴贵辉昨日表示,《能源法》目前还在起草中,而由于这部法律需要综合考虑的因素很多,需要兼顾到的面很广,因此估计短时间内难以面世。不过,据其此间披露,我国的十一五可再生能源规划已经制定完毕,近期就将对外公布。

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孕育中

  200611,我国的《可再生能源法》正式颁布实施。该法为多种投资主体进入新能源领域提供了法律保障,为我国的新能源产业开辟出了十分广阔的空间。而在孙佑海看来,尽管该法在此方面有所作为,但缺陷也恰恰在于,它对于外资、民营资本的进入还缺乏十分到位的指引和支持,因而难以更大地激发社会资本齐心协力来推进这项工作。

  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李河君表示,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新能源产业的实力普遍不强,而一些阻碍产业发展的关键问题仍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新能源产业投资风险较高,资金投入不足成为制约产业发展的一大瓶颈。因此他认为,拓展新能源企业融资渠道,实现融资和扩张手段的多元化,是广大新能源从业者的共同期盼。

  李河君还告诉记者,他们将争取在今年年内组建一个中国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他认为,设立这样的基金既属国际上的通行做法,也是实现我国新能源企业直接融资的重要手段。据称,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法律环境目前已趋于成熟;且该基金首期有望募集到来自国内外保险公司、商业银行、社会保障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的10亿元资金。

  据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新近发布的《2006中国新能源产业年度报告》显示,2005年,我国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折合总计为1.66亿吨标准煤(不包括传统方式利用的生物质能),约占一次能源总量的7.5%。其中,水电为1.38亿吨标准煤,太阳能、风能、现代技术生物质能利用等提供了2800万吨标准煤。专家指出,我国将大幅提高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在整个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如果按照我国中长期能源规划来推算,预计到2050年将提升到30%至40%。

国家财政将力援新能源产业

  孙佑海认为,由于国务院还未制定出发展可再生能源的财政贴息和税收优惠等法规,不少企业对于发展可再生能源尚处于观望、等待状态,因而落实《可再生能源法》任重道远,需要得到相关部委的合力支持。

  事实上,由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国家税务局、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发展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财税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已于不久前发布,其中4项政策构成了国家财税扶持政策的核心。

  而尤为值得提及的是,有来自国家财政部的相关官员表示,他们今年将从战略高度——不因油价和原材料价格涨落——来看待发展新能源问题,并改变支持新能源发展的财政政策。财政部经建司司长胡静林表示,在我国新能源的发展初期,特别需要财政政策支持,而财政部门有责任也有义务推动新能源的发展。

  胡静林还认为,发展新能源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各部门、石油石化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密切配合。

  据了解,为启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财政部和建设部已于2006年下发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并在5个省市启动了25个试点项目。2007年,相应的支持资金将在20061亿元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

  胡静林同时表示,由于新能源品种太多,新能源覆盖面很广,加之水利、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等分别处在各个不同的发展阶段,所遇到的困难不相同,国家难以全面推进,也不可能采取统一的支持政策。

  因此国家将区别对待,分类指导,通过不同的有针对性的政策支持,并且突出重点,依次推进。胡静林说。

  记者了解到,财政部将重点支持以下三大领域新能源发展:一是石油替代的技术,主要是生物液体燃料和煤质油;二是技术成熟近期可替代煤炭的可再生能源,如风电、太阳能在建筑节能领域的应用;三是技术先进未来发展前景好的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光伏发电、浅层地能、海洋潮汐能的应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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