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安公司)长期排放废水、废气的问题,早已引起周边居民的强烈不满。4月4日上午,陪同市镇人大代表视察该公司排污设施运行情况时,东莞市长安镇副镇长麦锦彪代表镇政府明确表态,2013年,福安公司经营到期后,必须无条件搬迁甚至关闭。
福安公司成立于1988年,营业执照有效期至2013年,占地约200亩,年产5 万吨成品,产值35亿元,每年上缴镇财政约600万元,为广东省重点污染企业,该公司日产废水2.6万吨。今年1月份,长安环保分局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协商该公司搬迁,如不能搬迁,则由环保部门加强监测。日前,长安镇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由副镇长麦锦彪任组长,环保、城建、外经等部门为成员,具体协商该公司搬迁事宜。
麦锦彪说,要求该公司搬迁,是镇政府及群众的一致意见,虽然不可能即时搬迁,但在搬迁前,一定要做好废水、废气的处理。福安公司经营到2013年,必须无条件搬迁甚至关闭。在经营期内,环保部门要加强监察,废水、废气要达标排放,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做到目视基本上无烟。
福安公司负责人表示,该公司对环境的保护及与周边居民的和谐相处非常重要,在经营期内,对群众的诉求没任何异议,将会合理处理废水、废气,在数据上达标排放,尽量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进一步改善环境。在搬迁问题上,他希望与政府部门协商,让民众能接受,员工也能得到安置,达到双赢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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