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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二氧化硫排污费力争提高到治污全成本
发改委:二氧化硫排污费力争提高到治污全成本
作者:刘铮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564    更新时间:2007/4/6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4日发布的一份报告指出,力争十一五期间把二氧化硫排污费征收标准逐步提高到治理污染全部成本水平。
  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偏低,不能弥补污染治理成本,不利于污染物的治理和减排,造成企业违法成本低,不利于调动企业治污积极性。价格司报告坦言。
  价格司报告提出,按谁污染谁付费原则,推进环境污染外部成本内部化,二氧化硫排污费征收标准力争在十一五期间逐步提高到治理污染全部成本水平。其他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也要适时调整。
  目前,我国二氧化硫排放量居世界前列,主要涉及火电、钢铁、有色冶金、化工、焦炭等行业,造成50%以上的城市出现酸雨。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06年我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2594万吨,同比增长1.8%。
  价格司报告指出,各级环保部门应严格核定排污量,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征收标准计征排污费,不得降低排污费征收标准或擅自减免。
  此前召开的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还明确提出,2007年年底前在所有城镇收缴污水处理费,逐步提高收费标准,所有设市城市都要在规定期限内收缴垃圾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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