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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量确认模式亟待统一
节能量确认模式亟待统一
作者:刘月月    文章来源:中国建设报    点击数:517    更新时间:2007/4/16

节能服务企业迎来发展机遇

  我国建筑节能十一五规划的目标是节约1.01亿吨标准煤,这就意味着十一五期间要减排4亿多吨二氧化碳气体,建设节能建筑的总面积累计要超过21.6亿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16亿平方米,既有建筑改造5.6亿平方米。这就给节能服务企业提供了巨大的市场和机会。

  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谌树忠说:目前,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有200多家会员单位,其中,70%多是从事建筑节能服务的。中国节能的广阔前景为这些节能服务企业提供了巨大的发展前景。

  节能服务企业是通过绩效保证型契约为客户提供节约能源或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服务的,它包括能源使用现状分析、节能技术设计、施工等全方位的服务。在整个节能方案的实施过程中,客户不需要负担节能措施、设备以及施工的费用,只需按合同将通过节能改造后节约下来的部分能源费用作为节能服务企业的报酬。由于节能服务公司的报酬与节能能源的量成正比,因此,节能服务公司将尽一切努力来为客户节约能源,而客户通过节能服务公司的节能方案可以节省大笔的能源费用,受益终身。这种方法突破了节能方面存在的资金、人力、专业技术方面的瓶颈,可实现整个社会、客户与节能服务公司的三赢。因此,在节能的大背景下,节能服务将逐渐成为一个产业,节能服务企业的数量和规模都在不断壮大。

节能效果检测缺乏统一模式和标准

  节能服务这一市场化的节能模式打破了传统指令性节能模式存在的瓶颈,为中国节能起到了一定的促进和推动作用,但是由于节能改造比较复杂,节能改造的效果受到诸如气候、产品、操作模式变更等因素的影响,使预测的改善效果与实际状况存在差异,再加上统一的、权威的节能效果验证模式和评估标准的缺失,使节能服务公司与业主之间在关于节能效益的确认方面存在歧义和争议的情况时常发生,从而导致节能改造工程难以顺利开展,节能成效不易彰显,无形之中影响着节能服务公司的收益和业主在节能改造上的积极性。

  有关专家指出,在节能工作的核心工程中,除了节能技术的导入外,在实施节能技术之后的节能效益,即节能量或成本降低量的测量与验证也非常重要。节能绩效的验证是通过仪器测量并通过一定的计算模式获得的。但由于计算模式不同,计算结果会出现很大差异,正确的节能量确认模式也可以评比不同节能措施的节能成效。因此,在节能服务产业中,必须有完整且具有公信力的节能效益计算模式。

  在节能服务产业,节能公司的报酬与实际的节能量成正比,但由于目前节能效果验证的方法和模式多种多样,使得同一个节能改造项目,用不同的模式和方法计算和检测的结果却大相径庭。谌树忠说。

  因此,很多节能服务企业呼吁,应尽快建立一套完整的、科学的、权威的、具有公信力的节能效益评估和检测模式。只有用客观的标准来评比节能成效,才能疏解节能服务公司与客户之间存在的对节能效果认可方面存在的障碍和沟通不畅,才能使双方对节能效益减少争议、达成共识。

期待统一的节能量确认模式出台

  谌树忠透露,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准备借鉴国外同行的经验,研究一些模式来评比节能成效。他说:我们计划成立一些非营利性的节能测评中心,用来对节能项目的节能量进行确认。一项节能工程在开工前就由这些节能测评公司做出测评,他们会用一些业内认可的模式对最终的节能效果做出评估,例如应该达到一个什么样的节能效果,实施节能的企业应该支付多少合理的费用等,为节能市场找到一条基准线。

  据悉,北京为确保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今年3月份向社会公开选聘第一批节能评估中介机构,通过专家严格评审,18家中介机构入选,这些中介机构的专业范围涉及建筑、建材、基础设施等领域,在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方面这些机构将做出中立的、客观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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