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南宁市决定将建立工业节能专项资金,每年从市财政预算中新增600万元,通过项目补助、贷款贴息等多种形式,支持重大示范项目以及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推动节能“瓶颈”技术的研发推广。
除了建立工业节能专项资金,为抑制高耗能行业盲目发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平衡电力需求,该市政府还将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等6个高耗能行业按淘汰类、限制类、允许类和鼓励类区别对待,实行差别电价。同时,今后在政府采购和财政性资金支持的建设项目中,也将按照节能产品技术目录,优先选用节能产品、技术和材料。
近年来,南宁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较好成效,但是传统的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增长方式仍未得到根本转变,能源供需矛盾已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瓶颈”。2005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耗量达242.9万吨标准煤,其中制糖、造纸、建材、化工等行业的能源消耗占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耗量的80%以上。
从今年起,该市将调整工业结构,重点实施一批节能高效技术改造项目;积极实施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组织实施重点节能工程,推进节能先进技术应用;突出抓好重点耗能企业节能工作;培育节能服务体系等五个工作重点入手,全面推进工业企业节能降耗工作,完成“十一五”节能降耗主要目标和任务,确保到“十一五”末,全市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由2005年的2.75吨标准煤下降到2010年2.2吨标准煤,5年累计降低20%,年均降低4.36%以上。重点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总体达到全区先进水平或接近全国先进水平。
今后,该市政府将组织实施重点节能工程,推进节能先进技术应用,特别在制糖、造纸、建材、化工等高耗能行业中,组织实施以节能增效为目的的节能改造等。
该市还将重点在制糖、造纸、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培育出一批污染排放量少、能耗低、资源综合利用率高、经济效益显著的清洁生产先进企业,带动清洁生产工作的开展,力争“十一五”期间内有10家企业通过自治区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积极引导和鼓励开发区、工业园区开展循环体系建设,形成开发区、工业园区各企业之间资源共享,产品互补,着力打造1至2个具有示范作用的污染物集中治理、资源集中使用和废弃物综合利用的互补型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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