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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加快推进公共建筑节能
广东加快推进公共建筑节能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点击数:494    更新时间:2007/5/31

今后在广东各地的写字楼、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内,空调吹得人冷飕飕的情况将会受到严格限制。从本月起正式实施的《广东省节能工作实施方案》规定,除特定用途外,公共建筑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

  根据广东“十一五”节能目标,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将从2005年的0.79吨标煤/万元下降到“十一五”期末的0.66吨标煤/万元,比“十五”期末下降16%。为了推动该目标的实现,广东省不但强调要重点推进工业节能,突出抓好冶金、电力、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纺织印染、制浆和造纸等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节能工作,同时,积极推进公共建筑节能。

  从415日起,广东全面实施《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新建的酒店、办公大楼等公共建筑一律禁用超大玻璃幕墙。其中,外窗(包括透明幕墙)的窗墙面积比最大不能超过七成;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不应大于屋顶总面积的二成。向阳窗尤其是东、西朝向的外窗或玻璃幕墙,宜采用遮阳措施,包括设计外廊、阳台、挑檐等方法。

  本月起正式实施的《广东省节能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规定,“十一五”期间,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必须严格实施和达到节能50%的设计标准,并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居民住宅中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办公设备、家用电器、照明产品等。为合理控制室内空调温度,广东规定,除特定用途外,公共建筑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

  为了建立和完善大型公共建筑运行节能技术监管体系,广东还将对现有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办公建筑实施节能改造,加快推进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进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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