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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珠三角全面执行国Ⅲ排放标准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东莞日报 点击数1613 更新时间:2008/3/27 14:08:45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珠三角地区力争提前执行国Ⅳ排放标准 东莞日报记者 骆凌巍 摄

据新华社广州325  针对日益突出的机动车排气污染问题,广东省将实施更为严格的治理计划。环保部门表示,从今年71日起,全省范围内新车注册登记全面执行国排放标准,珠三角地区还将力争提前执行国标准。同时,将全面供应清洁车用油品,并建立机动车尾气监督管理信息网络体系。

广东2012101日起供应符合国标准的成品油

  在25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广东省环保局副局长陈光荣说,《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已经通过政府审议,方案提出,从今年11日起,在珠三角地区逐步供应符合国标准的车用成品油,并逐步将供应范围扩大至全省;2012101日起,全省范围内全部供应符合国标准的成品油。

  火电厂脱硫和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是珠三角地区大气污染治理的重点。陈光荣说,广东将对机动车按阶段性排放标准发放环保标志,实施分类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对没有标志或者持有特定环保标志的机动车采取限制行驶区域、限制行驶时间或限制行驶车型的排气污染防治交通管制措施。

  他说,广东还将逐步淘汰国和国标准以下的在用运营车辆,各级政府可根据本地公共交通行业情况、大气环境容量及财力情况,设立鼓励高排放出租车和公交车提前报废补偿专项资金。

广州外地黑烟车将被禁行

  记者从广州市环保局获悉,这个市正在考虑对外地经常出入广州市区的车辆核发环保标志,届时,外地黑烟车在广州将被禁行。

  广州市环保局24日公布了今年第四期尾气超标车辆名单,除了例行曝光本地尾气超标排放的大中型客运、货运等车辆外,C、粤B、粤Y、豫P、粤E等外地25辆轻、重型货车及轻型客车首次被列入名单。

  广州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透露,相关处罚可能无法对长期尾气不达标的外地车辆起到震慑作用。因此,除了将这些车辆公开曝光外,广州市环保局还将把外地尾气超标车辆名单反馈给当地环保部门,与其协商处理。

  按照整体部署,2009年广州计划全面实施环保标志管理,除了本地籍车辆强制性实施外,外地籍经常在穗车辆也将采取同样的措施。而一些长期尾气不达标的车辆如果被多次曝光仍不整改,将不给其发放环保标志,届时,这些车辆将不能自由进出广州市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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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年底前大幅上调污水处理费

  新华社广州3月25日专电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副局长陈光荣25日表示,我省将于今年底前大幅上调污水处理费用,其中珠三角地区每吨将不低于0.8元,山区和东西部地区也将不低于每吨0.5元。

  陈光荣说,污水处理成本为每吨0.8元至1.1元,而广东省现行的平均每吨0.35元的价格远远低于国家每吨0.8元的要求。

  他同时表示,我省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年底前所有县级污水处理厂动工,并使今年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180万吨以上。

  截至2007年底,广东省共建成污水处理厂127座,污水处理能力达874万吨,居全国第一位。2007年共建成28座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15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