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完善汽车“油改气”工程相关的法律环境。“油改气”中的车辆改装、加气站的建设和管理、新型车辆投入使用等环节都涉及到有关法律。当前要抓紧对“油改气”相关法律法规的调研工作,尽快提请有关立法机关,制定或者修改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油改气”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有关政策制定部门应该在现有鼓励“油改气”的规章的基础上,尽量将其中合理合法部分上升到法律高度,对《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关车辆改装方面的条款加以明确的界定,将“油改气”列入合法改装范围,同时应该出台相关配套措施,既要保障“油改气”工程的顺利进行,也要有利于相关部门的监管。
其次,尽快统一现有车辆的改装标准。现有燃油车辆的改装技术不仅事关车辆安全,而且直接影响相关部门的监管。现在改装技术来自多个国家和多个标准,改装技术标准的混乱容易导致一些不法厂商鱼龙混杂,给“油改气”车辆埋下安全隐患,同时相关监管部门如交通、保险面临这样的两难局面:都承认这些标准必然会给对安全带来隐患和给企业带来损失,对这些标准一律拒绝则会影响这项利国利民之举的开展。建议加大对现有各种改装标准的研究分析,制定出最切合本地实际状况的改装标准,统一发布,将其上升到法定标准,对改装企业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并建立严格的日常监督管理体系。
第三,创新改装费用承担模式,加快“油改气”的进程。现有车辆改装费用承担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模式来解决。一是市场化的模式,由供气商将“油改气”和气站布点两项“打包”,独自承担,就像电信发展小灵通省去用户购机费一样,实行包月制,锁定长期客户。特别是公交、出租车每天营运时间长,燃料消耗量大,采用包月制可以让司机和燃气公司双赢:司机获得低廉的燃料,还不需要承担改装费用;燃气公司虽然承担一定改装费用,但是获得不断扩大的市场和稳定的销售量。南通市的“油改气”就采用了这种模式。二是为车辆改装提供贷款支持,车辆改装后,运营成本的降低可以保障贷款的安全收回。
第四,鼓励双燃料汽车的制造、采购和使用。现有燃油车辆改装以后可能出现的动力减弱等不利因素,在双燃料汽车中将全部被消除。汽车制造企业统一设计的车辆,整车结构更为合理,车辆的发动机完全符合油气两种燃料燃烧要求,安全性也会比现在改装更有保障。将现有燃油车辆进行改装只是“油改气”的权宜之计,运用双燃料汽车才是“油改气”的长久之计。
第五,做好加气站点的统一规划,合理利用现有加油站点资源。“油改气”成败的关键在于我国是否能够建设成布点合理、加气方便的加气站体系。建设一个加气站涉及土地、资金、规划、环保、消防很多方面,需要多部门配合。特别是现在土地资源相当紧张,市区内几乎很难找到适合新建加气站的地段。因此加气站点的建设要进行科学、统一和合理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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