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滚流在东莞大地上的运河,又黑又臭,早已是东莞人心中的痛。如何整治运河,何时能实现清清河水绕莞邑的目标,东莞人梦想着期待着。在近日举行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副市长梁国英坦言,“运河综合治理工作的进度,目前还不尽如人意,也滞后于预期目标。”为加快运河整治,市政府就运河整治列出了分步实施时间表。
新的分步实施表与过去公布的时间表比较起来,一些治理目标达成的时间进行了调整。不过,这种调整是基于运河治污所面临的实际困难而提出的。因此,在总体治污目标不变,治污决心不变的情况下,从实际出发,分步实施运河治污当有可取之处。
根据“截污、清淤、活源、治堤”的总体思路,2009年前,主要是实施以污染源控制为核心的截污工程。通过污染源控制,达到不再向运河排放污水的目标。
近一年来运河周边的居民都反映,河水不像过去那样黑那样臭了,这与我市大量整治“五小”,减少了污水排放是分不开的。东莞特别需要警惕“太湖效应”。当年,国家和地方对太湖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进行污染治理,但是,周边城市对太湖继续排放污水,使各项治理根本无法达到目标,一场绿藻爆发让太湖治理功亏一篑。
现在,人们更关注36项污水处理厂何时建成和投入使用。而从36项污水处理厂建设的进程一拖再拖的经验判断,现在,通过制度变革和技术设备的使用,实现谁排污谁负责谁买单的督查机制与问责办法,可能更显重要。在谈及运河治理进度滞后于预期目标时,副市长梁国英指出,由于缺乏强有力的督查机制与问责办法是原因之一。
运河治污涉及到22个镇街,部分污染源甚至还与相邻城市相关。这样一个跨领域的治污工程,如果不能实现排污责任的清晰到位,不在问责制度上清晰规定,那么,很难对沿河镇街生成治污压力和治污自觉。
一个启示是,去年,中央就节能减排向各省市区直接下达了数量考核,并出台了处罚规定,继而各省市区又把目标逐级分解。在技术措施监管到位的情况下,节能减排这一制度的实施,从目前看效果显著。
东莞也应向沿运河各镇街下达排污指标,并在相邻镇街之间的运河断面实施技术监控,通过控制各镇街污染物排放数量, 才能让谁排放谁负责谁治理的原则得到落实。可追究的责任的清晰划分,才能让运河排污的数量得到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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