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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对企业环境信用评级 污染严重者不得贷款
广东将对企业环境信用评级 污染严重者不得贷款
作者:牟晓翼 实…    文章来源:新快报    点击数:262    更新时间:2009/11/19

记者昨日了解到,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日前发布了《广东省环境保护厅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管理办法》将根据企业的环境行为,将企业评为环保诚信、环保警示和环保严管等三个等级,依次以绿牌、黄牌、红牌标示。

污染严重不得发行股票

据了解,连续三年获得环保绿牌的企业,申报公司上市或再融资环保核查初审时,将免去专家现场审核环节,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开展清洁生产或技术改造申请环保专项资金补助的,环保部门给予优先考虑。

对黄牌和红牌企业,将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并对其中环境污染严重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或限期治理,经限期治理或限期整改逾期没有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依法报请当地政府责令其停业或关闭,并报请国家证监会不予其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再融资申请。

环境信用行为一年一评

根据《管理办法》,省环保厅将对企业环境信用行为组织一年一次的评价,评价指标体系13项指标,有一项不达标的都不得评为环保诚信企业。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污染物排放超标的;固体废物(不含危险废物)未按规定处理处置;虚报、瞒报排放污染物行为的,则为环保警示企业。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经查实,有偷排、漏排、直排污染物行为的;有拒报排放污染物行为的,则将评为环保严管企业。

金融环保联手开展整治

省环保厅环境监察局局长周全表示:《管理办法》与之前的相关法规相比,最大区别在于环保部门将定期向金融机构通报企业信用评级信息,银行部门将会把这些信息纳入企业诚信系统。环保、金融部门的信息互通机制的建立,能达到以严格的信贷管理促进企业改善环境行为的目标。

此外,《管理办法》建立了企业环境信息修复机制,凡红牌及黄牌企业主动采取整改措施完成治理任务,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环保部门将提高其信用等级(环保严管企业以橙牌标示,环保警示企业以蓝牌标示),并及时向金融机构和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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