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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须每日公开发布
污染物排放须每日公开发布
作者:余永灿    文章来源:东莞阳光网    点击数:229    更新时间:2011/10/8

  重金属污染事件的频发,让重金属排放企业站在了风口浪尖。作为世界制造业之都,东莞也有重金属排放企业。昨日,我市环保部门出招重点防控43家重金属排放企业。

  43家重金属排放企业

  须自行监测

  重金属监测核心的内容,就是重金属排放企业的自行监测。

  为方便重金属排放企业开展自测工作,市环保局制定了指引。此次,我市共有43家重金属排放企业纳入重点防控范围。记者在重点防控名单中发现,这43家重金属排放企业主要集中在长安、虎门、沙田、麻涌四镇,大岭山和洪梅两镇则各有一家企业“上榜”。要注意的是,43家莞企所属行业集中在金属制品业、涉重金属危险废物经营行业,以及电子元件及组建制造三个行业。

  如何重点布防呢?这43家企业在试生产时,必须具备监测项目所需要的仪器、设备以及监测技术人员。对已建成的重金属排放企业,则由该企业内取得环保部门认可的持证上岗人员进行监测。

  “没有自行监测能力的,可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监测,并签订监测协议书。”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工作方案和协议书在本月内要报市环保监测站备案。

  重金属排放

  每日建立排放档案

  重金属监测还有整套严格的制度。

  重金属排放企业必须每日对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监测,记录、保存监测数据,建立排放日监测制度和重金属排放监测档案。每月,还要将重金属监测数据上报市环保监测站,作为企业重金属排放和申报排放量的依据。与此同时,企业还要按照相关环境保护管理和技术规定,做好自行监测的质量管理工作,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

  一旦出现超标排放等异常情况时,企业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排放,并向环保部门报告。同时,加密监测,直至监测结果低于排放标准后,方可恢复正常监测频次。

  企业应对外公布

  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重金属排放事关民生,市民有知情权。因此,对重金属企业的监测信息发布,环保部门有明确要求。

  环保部门将建立重金属监测信息发布和报告制度,定期编制重金属监督性监测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本辖区重金属污染状况、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放情况等。对列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重金属排放企业的监督性监测数据,监测机构在上报主管部门的同时,也直接上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重金属排放企业也要按规定编写污染物排放自测报告,每日通过当地公共媒体发布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市环保局将监督企业污染物排放自测信息的发布工作,确保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同时,将密切关注社会对企业的评价,群众有议论要尽快核实,并给予处理。

    铅、汞、镉、铬等为重点监测项目

 

  重金属监测是重金属污染防治的基础。国家环保部要求,全国以138个重点区域、5个重点行业、4452家重点企业为重金属监测重点。日前,市环保局也专门发文,加强全市重金属污染环境监测工作。

  “重金属监测以铅、汞、镉、铬和砷为重点监测项目,同时兼顾镍、铜、锌、银、钒、锰、钴、铊、锑等其他重金属污染物的监测工作。”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东莞实际,市环保局要求企业监测项目应涵盖废水污染物中铅、汞、镉、铬、砷、镍、铜、锌,废气污染物中铅、汞、镉和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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