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分局讯根据环保部《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和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广东省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粤环〔2011〕37号)的要求,市环保局于2011年7月28日组织对东莞市松山湖北部污水处理厂进行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验收组采取材料审查、听取汇报、现场检查、询问答辩等方式,重点检查了松山湖北部污水处理厂中/高费清洁生产方案的实施情况。通过审核,验收组认为,松山湖北部污水处理厂清洁生产效果明显,达到了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东莞市松山湖北部污水处理厂由东莞市松山湖天地环科水务有限公司运营,于2010年获得“东莞市环境友好企业”称号,是东莞市第二批重点推进清洁生产企业,采用曝气生物滤池(简称BAF)工艺,一期处理能力为5万m3/d,出水水质符合国家《城镇污水处理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自实施清洁生产工作以来,松山湖北部污水处理厂高度重视,制定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计划,明确了“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清洁生产目标,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技术依托单位—东莞市清洁生产科技中心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出了包括电耗、物耗、中水回用等清洁生产目标,筛选了清洁生产实施方案,共提出清洁生产方案25个,其中无/低费方案22个,中/高费方案3个,实施率为100%。
根据制定的方案,松山湖北部污水处理厂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共投入资金54.8万元,重点实施了选用高效率、低能耗的水泵,更换生物滤池曝气鼓风机、安装回用水系统等工程,节能减排效果较明显,年节约用电43.32万kWh,节约新鲜水1.81万吨,节约物料1.1吨,吨水电耗由原来的0.205 kWh/t下降到0.172 kWh/t,每年可减少COD排放量约300吨,产生综合经济效益35.92万元,取得了一定的环境和经济效益。
清洁生产是东莞市节能减排、降耗增效的重要途径,自市环保局推动市内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工作以来,松山湖环保分局积极组织园区有关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松山湖北部污水处理厂成功通过现场验收,标志着园区清洁生产工作全面进入验收核查阶段。接下来,松山湖环保分局将继续在园区推动企业开展清洁生产,进一步挖掘企业节能减排潜力,加强企业的环境管理,建立起持续清洁生产审核机制,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促进企业主动承担社会环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