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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局命名6家企业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
环保总局命名6家企业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
作者:步雪琳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872    更新时间:2006/11/7

国家环保总局近日正式命名陶氏化学(张家港)有限公司、常州东芝变压器有限公司、金龙集团大石桥市金龙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中国石油辽河油田公司欢喜岭采油厂、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和仪征双环活塞环有限公司6家企业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至此,全国已有38家企业获得这一企业在国内环保方面的最高荣誉。

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命名的陶氏化学(张家港)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模范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坚持持续改进的方针,积极实施清洁生产,企业在能耗、物耗方面均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有些企业达到甚至优于国际先进水平;不断削减污染物排放量,污染物排放优于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要求;高度重视环境污染事故的预防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建设或配备了相应的应急设施和装备;主动公开环境信息,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创建和谐社区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这位负责人说,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企业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具体措施。今年以来,创建活动逐步深入。全国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都制定了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工作计划,并向环保总局推荐了160余家企业作为备选单位。江苏、山东、宁夏等省(自治区)纷纷出台激励政策,调动了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改善环境行为的积极性。环保总局将会同各地环保部门加强对企业创建工作的指导,严格考核,同时进一步完善创建环境友好企业的指标体系和激励政策,引导企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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