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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不达标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建筑节能不达标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作者:叶虹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点击数:832    更新时间:2006/11/22

东莞市建设局日前下发通知,规定施工图在节能方面不合格的,将不得施工,建筑节能不达标的工程将不得交付使用。另据悉,目前东莞市建设局正在编写《东莞地区节能设计指南和相应设计图》,预计2007年初出台。

  记者获悉,东莞勘察设计协会组织检查组近日对200611以来的全市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了检查,共检查了30家勘察设计企业的建设工程设计项目114项,随后接受了省建设厅检查组的检查,并获得好评。

  记者还了解到,近日东莞市建设局下发通知,规定东莞市建设工程在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阶段,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严格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在审查报告中单列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章节,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设计文件审查结论为不合格。

  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将建筑节能施工作为重要内容之一,不符合节能要求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东莞建设局将责令建设单位整改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对不符合建筑节能要求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不得参加东莞市优良样板工程、东莞市优秀工程设计项目等奖项评奖。

东莞节能设计指南将出台

  据悉,为进一步规范节能设计并有助于建筑节能的实施,目前东莞市建设局正在编写《东莞地区节能设计指南和相应设计图》,预计2007年初出台。

  据东莞市建设局有关人士介绍,《东莞地区节能设计指南和相应设计图》会根据东莞的气候、自然地理等因素,对照明、太阳能、水利用、玻璃膜墙等公共建筑的各方面进行规范,同时还包括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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