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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近期出台
《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近期出台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东莞日报    点击数:692    更新时间:2006/12/22

“十一五”期间,东莞市将重点解决主要河涌“黑臭”,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率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发展循环经济、环境管理能力薄弱等难题。昨日(1221),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东莞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通过市政府审批,现已上报广东省环保局备案,该规划近期将正式出台。

  《规划》指出,到20076月,城区河涌、东引运河、寒溪河、黄沙河等河涌要基本消除“黑臭”。到2010年,东莞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趋势要基本得到控制,九成以上的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得到妥善处理。

主要河涌基本消除“黑臭”

  河涌的综合整治是重中之重。东莞市将以“水清、水满、水动”为目标,借鉴广州内河涌整治的经验,采取“闸群联动”的方式对河水进行联合调度,增加运河源头活水,加快水体流动。同时,完善和扩建樟村泵站,发挥上游水库蓄水功能,加强流域内水闸的调度。

  《规划》要求,到20076月,城区河涌、东引运河、寒溪河、黄沙河基本消除“黑臭”现象,水质优于V类,城区水体景观得以改善;流经城镇中心区的河涌水质进一步改善,两岸景观优美,东莞运河、石马河水质达到Ⅳ类标准,符合景观用水要求。

垃圾100%无害化处置

  目前,东莞市日产生活垃圾1万吨,仅有2800吨垃圾由横沥、市区、厚街3个垃圾焚烧发电厂作无害化处理,剩余的7200吨生活垃圾都作填埋处理。

  根据《规划》,到2007年,东莞市将新建或扩建7座垃圾处理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同时,新建1座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医疗废物处理能力将新增20/日,实现无危险废物排放,危险废物最终处置技术采用焚烧和安全土地填埋方式。

全面禁止氟利昂的生产

  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东莞市将严格限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项目,全面禁止氟里昂制冷剂的生产和使用,鼓励发展资源消耗低、附加值高的第三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并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实现绿色制造。

  东莞市还将开展废水循环利用,创建一批废水“零排放”企业。此外,还将选择部分重点镇街、重点工业集中区域和电镀、造纸、皮革等重点行业作为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带动全市清洁生产工作。创建2家国家环境友好企业,2家国家级清洁生产示范企业,5家省级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在大中型联合企业开展能流、物流集成和废物循环利用。大力鼓励应用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回收处理和再制造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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