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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13责任单位签减排“军令状”
广州:13责任单位签减排“军令状”
作者:朱丰俊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点击数:651    更新时间:2007/4/10

昨日,广州市召开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专项工作会议。受市政府委托,广州市环保局与12个区、县级市政府和市市政园林局首次签订了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减排军令状。广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苏泽群强调,环保工作要着力解决事关民生的环境问题。

去年实现创环保城市目标

  广州市环保局局长丁红都表示,几年来,广州市始终将污染物总量控制作为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在经济增量的同时,确保了污染减量,实现了经济增长与污染减排的绿色加减。广州市在经济年均增速达14.5%、资源能源使用量和污染物产生量持续增大的情况下,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削减,超额完成了减排任务,2006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13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1.4万吨,与2003年相比分别下降24%和42%,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2006年,广州市圆满实现了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目标。

向重点企业发排污许可证

  据介绍,为确保完成减排任务,广州市环保局将通过签订减排责任书和核发排污许可证,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按国家和省的要求,广州市环保局将向各区、县级市和重点企业(包括部属、省属在穗企业)分解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目前,广州市环保局已与12个区、县级市政府和市市政园林局签订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落实了工作任务和责任,并将向163家市管重点工业企业核发排污许可证,区环保局也将向区属重点企业核发排污许可证,以此来严格限定各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总量。

  而对于污染物排放超标的企业,广州市环保局污控处处长梁金全表示,该局将依法作出限期治理决定,逾期完不成任务的,该关的关,该停的停。

责任单位每半年报送情况

  广州市环保局要求,各责任单位要依靠淘汰落后生产力腾出总量、依靠环保工程和清洁生产削减总量、依靠以新带老降低总量;各级环保部门对超出总量控制指标的项目将一律不予批准,努力实现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的约束性指标。

  按照污染物削减的量化指标,广州市环保局将对企业污染治理工程给予资金补助,鼓励企业削减污染物排放量,以政府投入拉动社会投入,提高企业污染治理的积极性和环保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广州市环保局局长丁红都表示,市环保局将运用排污申报、排污许可、在线监控、环境监察相结合的手段,对区、县级市和重点污染源开展总量控制责任考核,规定每半年各责任单位报送一次执行情况;加强对电厂脱硫设施运行的监管,所有新建燃煤电厂在建设配套脱硫设施的同时,必须同步安装烟气排放在线监测装置;各污水处理厂要严格执行排放标准,确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和污染物达标排放。会上,苏泽群分析了广州市环境保护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要求抓住重点,着力解决事关民生的环境问题。据介绍,碧水工程蓝天工程宁静工程青山绿地工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程等五项工程将成为广州市环保工作重头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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