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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七部门整治企业违法排污
宁夏七部门整治企业违法排污
作者:刘加隆    文章来源:2011宁夏频道    点击数:314    更新时间:2013/6/25

    对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行为者严肃追责

    对重大环境违法案实行挂牌督办追责到位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环保厅、发改委、经信委、司法厅、住建厅、工商局和安监局联合下发通知,启动2013年宁夏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这是我区自2003年以来连续第11年开展此类专项活动。

    根据方案,专项行动将重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和废水污染地下水的环境违法问题;开展涉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排放的重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铅蓄电池、皮革鞣制和电镀等重点行业的“回头看”活动;全面排查整治医药行业环境污染问题。

    方案要求各地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规范企业管理,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严格执行废水排放标准和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严格危险废物的贮存、转移、处置环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对排查不到位、整治工作没有实质进展的,要公开点名批评,并约谈地方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环境违法案件没有查处、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和环境违法案件,要实行挂牌督办,督促有关部门其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对经整改仍不达标、突出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要实施限批。(记者 刘加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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