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正在研究制定对低排量车的财税支持政策,今年还将强制推行节水和定额用水管理制度,推广中水回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这是记者从提交今天深圳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市政府关于循环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中获悉的。
报告指出,政府还将强制推行节水和定额用水管理制度,将编制并颁布《深圳节水型器具名录》,新建建筑强制安装节水型器具,限制耗水型器具生产、销售和使用,鼓励全市公共场所采用节水型器具。还将加快编制《行业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管理办法》,建立各行业万元GDP耗水量参考指标体系。研究对中水大量回用的企业、社区,采用排污费减免或排污权交易等激励手段,使中水回用成为社会共识。
报告指出,2006年深圳市发展循环经济初见成效。今年,政府将加快完善对发展循环经济的鼓励及扶持政策体系,研究制定深圳市节能节水产品和低能耗、低排量车辆、节能建筑等的财税支持政策,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该报告,深圳市政府还将修订政府采购条例,编制政府绿色采购目录,纳入目录的产品生产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抓紧编制强制淘汰和强制技术改造的工艺及产品目录、禁止生产和销售的一次性产品目录、可再生或再生利用的废弃物目录等。新建的各类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基地必须严格按照生态型清洁生产示范园区审批建设,提高高能耗、高排放、低附加值产业进入园区的“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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