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百分点;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64.3%,提高了12.2个百分点;“三废”综合利用也取得了较高的经济效益,“三废”综合利用产品产值达到1621.4亿元,提高3.7倍。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控制
“十一五”规划纲要将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两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确定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为实现减排目标,国家积极推进工程减排,新增燃煤脱硫机组总装机容量;狠抓结构减排,全国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关闭小火电机组、淘汰小炼铁、小炼钢、小炼焦、小造纸等;加快管理减排,加强污染减排指标、统计和监测体系建设,2007年出台了《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支持“三大体系”能力建设。2008年建立和完善了减排计划审核备案、工程核查调度、数据会审考核及发布等一系列制度,不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减排工作进展不力的城市和地区实施区域限批,推动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顺利进展。
初步核算,2008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1320.7万吨,比2007年下降4.42%;二氧化硫排放总量2321.2万吨,比2007年下降5.95%。与2005年相比,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下降6.61%和8.95%,不仅继续保持了双下降的良好态势,而且实现了目标要求的任务完成进度,为全面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城市环境持续改善
近年来,国家大力加强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促使城市的基础设施水平不断提高,功能不断完善,人居环境逐步改善。到2008年底,全国城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8106万立方米,是20世纪80年代初的96倍;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70.2%,比90年代初提高了55.3个百分点;集中供热面积34.9亿平方米,是80年代初的299倍,是90年代初的12.6倍;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3.3%,比90年代中期提高14.2个百分点。全国监测的519个城市中,有399个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含二级)标准,占监测城市数的76.9%;有113个城市为三级,占21.8%;有7个城市为劣三级,占1.3%。全国监测的392个城市中,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好的城市占7.9%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